供熱水已經開始了,那些家里供熱未達標,說要供熱而沒有供熱的家庭,在今天可以看看,如何進行退費了。下面就讓
北京專業(yè)暖氣安裝公司來講解下吧。
北京專業(yè)暖氣安裝公司供熱未達標、未供熱將如何退費?
室溫低于約定溫度4℃以上全額退費
《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供熱單位和用戶對室溫是否達標存在爭議的,可以委托具備室溫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
《北京市居民供熱采暖合同(按面積計費版)》明確:經供、用熱雙方共同確認或者第三方檢測機構認定,采暖用戶臥室、起居室室內溫度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應當退還相應的采暖費,并承擔其他相應責任。具體的計算公示為:
退費額=日熱費單價x溫度未達到約定標準的臥室、起居室建筑面積x溫度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天數x退費比例
日熱費單價=采暖費總額/(本采暖季法定供熱天數x計費建筑面積)
退費比例按臥室、起居室約定采暖溫度計:室內溫度低于約定溫度2℃之內的,退費比例為40%;室內溫度低于約定溫度2℃(含)以上、4℃以下的,退費比例為60%;室內溫度低于約定溫度4℃(含)以上的,退費比例為100%。
對于供熱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向采暖用戶供熱的,應當按未供熱天數退還相應采暖費,并承擔其他相應責任。具體的計算公示為:
退費額=日平均熱費×未供熱天數
日平均熱費=采暖費總額/本采暖季法定供熱天數
供暖不達標是否全由供熱單位擔責?
因檢修停熱累計不超過3次可免責
《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采暖期內,對符合現行國家住宅設計規(guī)范要求的住宅,供熱單位應當保證住宅用戶臥室、起居室(廳)的室溫符合現行國家住宅設計規(guī)范的溫度要求,但因突發(fā)事件或者用戶責任影響正常供熱采暖的除外。
《北京市居民供熱采暖合同(按面積計費版)》明確:室外日平均氣溫低于-9℃的,導致采暖用戶臥室、起居室室內溫度未達到約定標準,供熱單位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供相應證明。
供熱單位因設施安全檢修需停熱的,但不得超過6小時,且已提前公告,整個采暖季累計不超過3次,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供相應證明。
對于用戶的責任,《北京市居民供熱采暖合同(按面積計費版)》明確: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應當將本采暖季(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費足額支付給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額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將計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違約金。
《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用戶不得拆改室內共用供熱設施、擴大采暖面積或者增加散熱設備。用戶裝飾裝修房屋不得影響供熱效果或者妨礙對設施進行正常維修養(yǎng)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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